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国际锐评丨美国防疫惨不忍睹,还有何脸到处指手画脚******
“随着迄今最具传染性的新变种(xbb.1.5)蔓延,新冠病例和住院人数在迅速增加”、“xbb.1.5的流行率像火箭一样飙升”、“休斯顿,一个以世界一流医疗系统闻名的城市,已无法多容纳一个患有合胞病毒的婴儿” ……美国“政客”网站、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等媒体近期的报道,展现了美国疫情肆虐、民众苦不堪言的现状。
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数据截图
当前,美国国内流行呼吸道合胞病毒、新冠、流感等多种疫情。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新年第一周,全美医院ICU占用率达78.99%,病床占用率达79.91%。《华盛顿邮报》称“美国医疗系统正陷入艰难困境”。有评论认为,美国恐将重现医疗挤兑“噩梦”。
事实上,三年来,这样的美国“噩梦”从未停止。根据美国疾控中心数据,美国过去三年经历了五波较为严重的疫情。每当感染人数达峰,关于美国医疗系统几近崩溃的报道就铺天盖地。
比如,2020年疫情之初,美国时任总统特朗普就宣布紧急战略储备的医疗物资几乎用尽。2021年2月,美国卫生部发布报告称,受新冠影响,美国医疗服务遭受长期挑战。2022年初,美国媒体Axios称“美国医疗系统面临奥密克戎的巨大压力”。2022年7月,美国新闻网站刊文称,医疗人员短缺令美国医疗系统窒息……
美国新闻网站刊文截图
这确实令人难以置信。美国是全球医疗水平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按理说经历三年新冠疫情后,医疗系统应该更加高效成熟,但现实恰恰相反。有分析指出,问题的根源在于美国政府自始至终都没把精力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上,而是不断将疫情政治化、武器化。
美国防疫惨败,代价是惨痛的。由于美国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美国几乎流行过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所有变种毒株,导致超1亿人确诊、超108万人死亡、25万儿童沦为新冠孤儿,惨烈程度居全球之首。2021年美国人均预期寿命持续下降至76.4岁,为1996年以来最低。
同时,防疫惨败令美国医疗资源持续紧张,大量医护人员离职,民众看病难上加难。根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数据,自2020年7月以来,美国ICU病床占用率除个别月份外,均在70%以上。《华盛顿邮报》报道称,医务资源短缺“像海啸一样”袭击着美国医疗保健系统。29岁的尼诺为了治疗孩子的合胞病毒,不得不跑去其他州找一张床位。她哀叹道:“这真是太疯狂了!”
美国政客对国内排山倒海的疫情视而不见,反倒对中国指手画脚,不知他们哪儿来的勇气与自信?
过去三年,中国在疫期严峻时期实现严格的防控政策,经受住了全球五波疫情的冲击,极大减少了重症和死亡,也为疫苗药物的研发应用、医疗等资源的准备赢得了宝贵时间。像其他国家一样,中国防疫政策优化调整也会经历适应期。特别是中国人口基数大、老龄化严重,短期内不可避免会面临感染人数增加、就医需求上升等问题。但中国政府没有浪费一分一秒,积极主动解决问题。
从在体育馆、方舱开设临时发热诊疗点,到开通互联网医疗方便民众就医;从组织药企扩大产能,到保障新冠感染患者治疗费用,中国政府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生命健康。英国纪录片制作人柯文思过去三年在中国,他说:“我一直是中国努力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受益者。”
1月6日,中国发布第十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进一步优化“临床分型”、完善治疗方法并调整了出院标准。1月8日起,中国将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这是中国因时因势优化防疫政策的最新努力,对中国人民负责,也有利于提振世界经济。
相比之下,那些对自家民众苦难无动于衷的美国政客,做了些什么呢?他们“内病外治”最拿手、“甩锅”推责数一流、“设障筑墙”最起劲,不折不扣是美国人民与世界人民之祸。
(国际锐评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