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顺利完成首单“澳车北上”车辆海关备案手续******
中新网珠海12月21日电 (邓媛雯 刘文)21日,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顺利完成首单“澳车北上”车辆海关备案手续。经过备案的车辆最快可于2023年1月1日,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
据了解,海关将车辆备案手续融入“澳车北上”整体申办流程,实现了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
“在海关审批环节,从接收备案数据、审核数据到完成海关备案,全程仅需耗时10分钟左右,无须车辆所有人到海关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最大程度地便捷了车主。”闸口海关车辆管理科科长赵仕惠介绍。
据介绍,拱北海关积极支持免担保政策出台,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广东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根据海关总署工作部署,对符合条件入出内地的机动车实行免担保政策。这一措施大大降低了“澳车北上”申办成本,为澳门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最大化便利。(完)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快盈v地图 |